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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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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7-03-03 发布

各位考生: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成绩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2016年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1、报名成功后打印的《信息审核表》、准考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交);

3、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起止时间明确到年月,考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要出具骑缝式证明,并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情况进行审核说明);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与报名照片同底的免冠照片2寸1张,背面注明报考专业及姓名;

6、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县(区)职改办审核盖章的《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贴与报名同底照片);

7、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聘用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聘用单位要出具正式情况证明(仅免考二科人员提供);

8、个人信息不一致的,携带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所有原件均为现场核对信息使用。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3月6日—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0)。

地点:甘肃省医药学校(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647号,“新源地产”正南或二热“冷却塔”正西)。

可乘坐56路、81路、128路、144路、33路公交车至“二热”站下车,也可乘坐12路、71路、106路公交车至“德祥楼(嘉峪关路十字)”站下车,步行至甘肃省医药学校。

四、注意事项

1、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一律无效。对弄虚作假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由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比较多,我们专门开发了资格复审网上预约系统,供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使用。操作方法:关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ansufda),登录后选“公众服务”栏内的“药师复审”,先点击“身份信息维护”,输入姓名、证件号(报名证件号码),用户绑定成功后,点击“执业药师资格复审预约”,根据预约情况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无法按时参加复审的可重新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仅在约定时间内有效,其它时间无效。现场审核顺序按具体约定时间内实际到场顺序进行。

3、请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限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予申请办理资格证书。

4、资格复审通过后,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通知(http://www.gsda.gov.cn/)。

为给各位考生提供方便,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可自愿选择快递的方式领取(邮寄费20元),邮寄事项由中国邮政快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承担,相关事宜可在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咨询、登记,选择快递的人员请提前准备邮政编码、地址、收件人姓名、电话等信息,现场登记、交费。

联系电话:0931-7617707

附件: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