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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8年报考执业药师人员考前审核注意事项》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7-23 发布
2018年报考执业药师人员考前审核 注意事项 为了报考人员准确完整提交考前审核资料,提高现场审核效率,请各位报考人员前来审核时注意以下事项: 1、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至8月4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请自行掌握时间参加现场审核。 2、由于资格审核人员多,时间短,为避免现场参加复审人员过多,排队时间长,请根据报名日期计划自己的审核时间,建议前6天报名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第3天参加审核。 3、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在资格审核后需修改任何信息,需先按要求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修改后再次进行现场审核。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按“《通知》附件4”的格式出具,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分别出具证明。 5、报名表必须个人签名,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附: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人社通〔2018〕281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社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报名、咨询、技术支持及考试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核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3 日、14 日。 考试科目:10月 13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试科目:10月 14 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考条件 (一)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3),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专业参考附件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申请参加考二科(免二科)的人员,先决条件是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报考专业参考附件3),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报考专业参考附件2),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 (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3日 (一)考生注册。首次使用该平台的报考人员必须进行注册方可进行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新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防止报考人员填报错误。 (二)上传照片。2018年注册的新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考生必须预先下载(http://zg.cpta.com.cn)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由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报考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审核报考条 审核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8月4日 凡2016年、2017在甘肃省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 “老考生”。“老考生”无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只需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均须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现场审核办法: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须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4格式)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报考免二科人员还需携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现场审核后,考生如有修改信息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修改申请,修改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现场审核。缴费成功后,各类信息一律不能修改)。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审核地点:甘肃电大(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市政府西侧) ,; 政策咨询,电话:0931-7617707 (五)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6日至8月5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资格审核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需要领取发票的,请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凭准考证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七)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应试时必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要求做答。 (三)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四)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药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高职高专) 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7月 20 日印发 附件1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 专业参考目录(本科) 2012年9月—现在 1998年7月—2012年9月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07学科门类:理学 07学科门类:理学 0703 化学类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T 化学生物学 070303W 化学生物学 070304T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4W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1 生物科学类 070 生物科学类 071001 生物科学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7W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11S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S 生物安全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2 生物技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3 生物信息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3W 生物信息学 070404W 生物信息技术 070408W 医学信息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2 制药工程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5T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4S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0806 电气信息类(部分)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26S 医疗器械工程 0830 生物工程类 0818 生物工程类 083001 生物工程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6W 生物系统工程 081410S 轻工生物技术 083002T 生物制药 081107S 生物制药 10学科门类:医学 10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K 基础医学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0201K 临床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100302* 麻醉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TK 眼视光医学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0205TK 精神医学 100308W 精神医学 100206TK 放射医学 100305W 放射医学 1003 口腔医学类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301K 口腔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401K 预防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4S 营养学 040332W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部分) 100403TK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3S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TK 卫生监督 100206S 卫生监督 100405TK 全球健康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5S 全球健康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501K 中医学 100501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K 藏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4K 蒙医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5K 维医学 100506W 维医学 100506K 壮医学 100507S 壮医学 100507K 哈医学 100508S 哈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505W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7 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701 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1 药学 100807W 应用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3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8S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0S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2S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3S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9S 海洋药学 1008 中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801 中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2 中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6W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3T 藏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5W 藏药学 100804T 蒙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1W 蒙药学 100805T 中药制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00814S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4W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9 法医学类 1006 法医学类 100901K 法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4* 医学检验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11W 医学实验学 100309W 医学技术 100312S 医学美容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3* 医学影像学 080629S 医学影像工程 101004 眼视光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1005 康复治疗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7W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402W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2S 卫生检验 1011 护理学类 1007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701 护理学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附件2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 参考目录(高职高专) 分类代码 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53 生化与药品大类 5301 生物技术类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102 生物实验技术 530103 生物化工工艺 530104 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2 化工技术类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5303 制药技术类 530301 生化制药技术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530303 化学制药技术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530306 药物分析技术 5304 食品药品管理类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30402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530404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63 医药卫生大类 6301 临床医学类 630101 临床医学 630102 口腔医学 630103 中医学 630104 蒙医学 630105 藏医学 630106 维医学 630107 中西医结合 630108 针灸推拿 630109 中医骨伤 6302 护理类 630201 护理 6303 药学类 630301 药学 630302 中药 6304 医学技术类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630402 医学生物技术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630404 眼视光技术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630407 医学营养 630408 医疗美容技术 630409 呼吸治疗技术 63041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附件3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 参考目录(中职中专) 2010年—现在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2010年之前的专业编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原专业编码 原专业名称 10医药卫生类 100100 护理 0801 护理 100300 农村医学 新增专业 101100 药剂 0813 药剂 101200 中医护理 0816 中医护理 101300 中医 0814 中医 0815 中医骨伤 101400 藏医医疗与藏药 0820 藏医医疗 101500 维医医疗与维药 0821 维医医疗 101600 蒙医医疗与蒙药 0822 蒙医医疗及蒙药 101700 中医康复保健 0819 中医康复保健 101800 中药 0817 中药 101900 中药制药 0818 中药制药 102000 制药技术 新增专业 102100 生物技术制药 新增专业 102200 药品食品检验 新增专业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 b.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附件4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 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参加工作满 年,其中从事专业工作满 年。 经查,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报考人员、我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六)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考试费每科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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